9月8日,甘德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安排部署会,六乡一镇司法所及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曲巴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由曲巴副局长公布了《甘德县司法局关于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详细介绍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目的意义和主要目标,并按照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安排部署,将江千乡司法所确定为我县此次“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的第一批试点所,要求各相关科室、司法所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合力,积极支持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提供工作便利。力争年甘德县“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90%以上,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一流、业务一流的司法所。随后,基层科负责人和大家共同学习研究了省司法厅在今年出台的《青海省“枫桥式”司法所评定办法》及《青海省“枫桥式”司法所评定细则》,对在创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会议最后,甘德县司法局局长索南才环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是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我县首批创建的江千乡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创建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实施路径,充分发挥好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与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乡镇司法所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争取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同时,加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及时从基层的鲜活实践和工作中提炼、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着力培育并及时推广具有时代特征、凸显基层法治特色的典型,为全县上下积极争创“枫桥式司法所”营造良好的氛围。
来源:甘德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