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办实事排忧解难赢民心记甘德

不群,男,藏族,现年42岁,年毕业于果洛州民师,年大专毕业后通过上级安排,吸收为甘德县公安局辅警。年至年先后在下贡麻派出所、江千派出所、青珍派出所工作。

从警以来,不群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听从领导指挥,爱岗敬业,工作任劳任怨,非常珍惜和热爱公安工作,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工作岗位上,得到局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他曾独自履职擒获罪犯,也遭到罪犯家属的威胁和恐吓。

年1月25日晚9时许不群同志在下贡麻乡龙恩寺值班备勤,得到线索。在逃犯罪嫌疑人达某(岗龙乡四大队四小队牧民,涉嫌犯有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在寺院周围潜伏,获得这一线索后,处于职业警觉,担心夜长梦多,犯罪嫌疑人达某会再次潜逃后作案,给社会带更大的危害。于是,不群同志不顾个人安危,迅速找到嫌疑人下落并乘机靠近。此时,其同伙手持40公分左右长的藏刀向不群捅来,幸好被当时围观的群众及时劝开。不群将犯罪嫌疑人达某制服后带至下贡麻派出所,立即将情况汇报至县局领导,县局迅速安排刑警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押回县局,并移送司法机关审理,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因当时是不群同志第一个冲上去将犯罪嫌疑人制服的,其亲友多次扬言要杀了我、报复不群同志。县局领导考虑不群的个人安危,于同年7月份将不群同志调整至江千派出所工作。

年8月份由当时刑警队队长索南却旦带着不群和才杰到江千乡恰曲那沟普哇家进行政策教育时,与当时在逃犯罪嫌疑人桑某在路上撞见,桑某突然向他们开枪,因为当时桑某手中拿着的是一把“八一式”冲锋枪,对他们十分不利,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群从枪林弹雨里冲出来,让县局警力支援他们,当时在对枪过程中,有两发子弹差点就打中了不群的头部。

年2月份江千乡三大队三社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俄某将然某打成重伤。因警力缺失,接到报警后不群孤身一人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看到犯罪嫌疑人俄某正准备离开现场,不群就一把抓住他,当时他拿着一个狗棒,威胁不群最好不要拦着他,在此情况下不群同志并没有屈服于罪犯,经多次劝阻无效,后将其制服,逮捕归案。

年全国开展“清网行动”,不群同志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摸索切合实际的宣传教育方式。不群经过长达3月的入户走访,与在逃嫌疑人家属进行政策宣传和劝说、关心在逃嫌疑人家属日常生活,用实际行动感动了在逃嫌疑人家属,通过不断的努力使得辖区越狱逃脱十六年之久的格某(江千乡二大队二小队牧民)、杀人外逃9年的仁某(江千乡三大队四小队牧民)主动投案自首。

年10月12日,甘德县江千乡发生一起盗窃机动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在江千乡政府所在地盗窃一辆白色吉利牌轿车。在驾车逃跑过程中肇事,将在甘德县江千乡务工的青海贵南县人切某碰撞致死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弃车潜逃,案件影响十分恶劣,县局领导高度重视件侦破工作。锁定甘德县青珍乡直合麻牧委会牧民旦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此时旦某已销声匿迹。甘德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多次抓捕旦某无获,不群多次深入辖区走访查找线索对其家属做政策宣讲和大量思想工作,年2月3日,旦某来青珍派出所投案自首,案件历时天告破。

年8月23日,青珍乡龙尕日牧委会牧民旦某到派处所报案称:他寄存在其姐姐家的一铁制箱子被盗,里面装有珊瑚项链一串、各种藏服装饰品、三部手机、三千余根虫草和元现金。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后确定青珍乡直合麻牧委会牧民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此时俄某已畏罪潜逃,销声匿迹。派出所及刑警队组织警力对该人多次进行抓捕无果后,不群多次乔装打扮深入辖区查找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次年5月23日不群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俄某在玛沁县活动的可靠消息,经上报领导于当日晚凌晨在玛沁县大武镇一招待所内将犯罪嫌疑人俄某成功抓获。

年至年在青珍乡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不群深入辖区30余次,通过不断对辖区牧民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及思想教育工作,共收缴非法枪支13把。不群同志在17余年公安工作中,出色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很多大案要案中不群同志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不群始终为他所热爱的公安事业付出和努力。

供稿:青珍派出所

编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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