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德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乡镇、县直机关、省州驻县各企事业单位、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现将我县查处的多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年5月30日,甘德县青珍乡哈果寺寺院指导员华旦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饮酒后驾驶公务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青海省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华旦拘役四个月。年11月,华旦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年4月20日,甘德县调解指导中心副主任贡杰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达日县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年9月,贡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年7月14日,甘德县柯曲镇幼儿园园长依旦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年9月,依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7月15日,甘德县上贡麻乡卫生院院长桑杰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年9月,桑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7月14日,甘德县委统战部佛教协会干事才木多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年9月,才木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年7月24日,甘德县民族寄宿制中学校长扎西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驾驶。鉴于扎西违纪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年10月,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多起酒驾醉驾违法问题的发生,暴露出甘德县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我要求不严、侥幸心理作祟,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和曝光,表明了县委、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极端危害性,从严从实约束自己,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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